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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年度汇算开始啦:这些事儿你得知道!

发布时间:2020-04-02

为进一步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税事项,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自2020年3月31日起,为本市纳税人开通手机、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

如何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呢?今天,就让小编带着大家一起了解年度汇算相关知识以及操作办理步骤吧!



关于年度汇算

通俗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年度汇算公式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其中,综合所得收入额、“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均为2019年度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为2019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扣除。



需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情形

如果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您就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您属于税法规定的中国居民个人;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或者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多项;

3.按年综合计税后需要申请退税(自愿放弃退税除外),或者应当补税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您的综合所得年收入高于12万元且应补税金额高于400元;

(2)取得收入时,您的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个税年度汇算申报准备



个税年度汇算流程概览



点击此处查看《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



信息来源:重庆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