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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1.有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有哪些情况可以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从业人员因工伤亡的,如何办理享受待遇的手续?

从业人员因工伤亡的,由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手续,并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2)工伤医疗费用支付凭证(抢救治疗诊断书)

3)工伤人员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

4)其他相关材料

 

4.工伤享受条件?

参保成功24小时后生效。

注:工伤医疗费用不要使用社保卡内医疗个人账户进行结算。如使用了社保卡视同为已享受报销,不能重复申报。

鉴于国家、地区政策会随时更新,请咨询FESCO Adecco客服人员了解最新资讯,客服热线:023-63999001或023-6399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