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招聘号   

客户服务热线

023-63999000

@所有人: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有了这些政策变化!

发布时间:2020-02-21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于202022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关于社保减免

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

免:就是从2020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

减: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

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为保证减免政策落实到位,《通知》同时提出要确保职工个人的权益不受影响,要确保各项社保的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关于医保减免及缓缴

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况,由省政府决策,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前提条件下,在确保待遇支付的条件下,因地制宜,阶段性的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从2月份开始,最长不超过5个月。

从政策来说是差别化,分类施策。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6个月以上的,可以采取减半征收单位缴费。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6个月以下的,可以采取缓缴,期间免征滞纳金


关于公积金扶持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提出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

对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6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职工:因疫情需要来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同样20206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考虑对于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对疫情严重地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6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存期间缴存时间,同样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