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招聘号   

客户服务热线

023-63999000

重庆市2019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变啦!

发布时间:2019-06-05

注意啦!~

重庆市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变啦!!!

让我们一起看看都有哪些调整吧!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19年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度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441元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基于公积金上限的变化,税务方面也做了相关调整:


1.重庆市单位和职工个人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上限为20441元(含本数),按照月平均工资12%计算每月实际缴存的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住房公积金上限为2453元(含本数)。

2.重庆市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数额标准调整为245292元(含本数)。

3.重庆市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每月计税基数上限为20441元(含本数)。

*上述标准调整自2019年6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